校長第一課:如何對待前任之“錯”
時間:2014/5/9
概括起來,前任之“錯”有兩種情形。一種是前任校長的做法、決策、制度已被實踐證明有缺陷,有錯誤,有害,給學校造成了不少傷害;另一種是前任校長的做法、決策、制度與后任校長的治校辦學主張、理念相悖,或與后任校長的為人為業(yè)為官之道相悖。本文所言之“錯”,主要指第二種情形。
人有差異且非圣賢。前后任校長治校辦學主張理念,為人為業(yè)為官之道有差異,甚至很大差異,是不可回避的。因此,如何對待前任校長之“錯”,是每位后任校長都必然遇到并且必須正確解決的問題。解決的方法不同,效果亦不同。歸納起來,現(xiàn)實生活中,典型的解決方法有兩種,一種是渲染、張揚前任之“錯”,造勢指責、貶損、否認,以此來樹立自己的新形象新權(quán)威新魄力,展示自己的新理念新思想;另一種是照單接納,不敢越雷池半步,缺乏主見、個性、創(chuàng)新。前者常見于或后任與前任有恩怨,或前任校長領(lǐng)導下學校名望不佳,后任校長受命于危難等情況下;后者常見于后任者得益于前任提拔,彼此私人關(guān)系密切,出于感恩和尊重等情況。
實踐證明,如何對待前任之“錯”,與后任官德、學識、性格、目標息息相關(guān)??尚锌扇〉淖龇ㄓ幸韵聨追N。
一、 厘清是否為真“錯”
是與非,對與錯,是一個十分復(fù)雜的問題。同一現(xiàn)象、行為、決策、制度,看問題的角度、價值觀不同,其結(jié)論亦不同。如對“加班加點補課”、“以分數(shù)論英雄”,在應(yīng)試教育校長看來,是對的!而在素質(zhì)教育校長看來,則是錯誤的!因此,作為后任校長對前任校長的做法、決策、制度不能簡單以自己的好惡來評判,不能僅憑感覺來判斷,而必須用理性、全面的觀點去評價。從理論與實踐、校情與政策、上級與師生、現(xiàn)在和將來、局部與整體、可能與現(xiàn)實、偶然與必然、個別與一般等方面,實事求是地綜合考量,并以此得出相應(yīng)的結(jié)論。抽象地講,衡量校長工作是非正誤的尺子有三把,一是國家的政策法律;二是學校實情(實踐效果);三是教育教學規(guī)律。實際工作中,后任校長多喜歡以自己治校辦學的主張、理念為標準,或以自己為人為業(yè)為官之道為標準,有時甚至以感覺為標準。符合的就yes,就堅持,就提倡,反之亦反。應(yīng)當承認,此種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,但是,有一個問題,必須明了自己的好惡是否正確。若自己的好惡本身就有問題,那么,以此為標準得出的結(jié)論肯定有問題。切記:不能簡單以自己的好惡作為評判前任做法、決策、制度的標準!
二、 厘清“錯誤”真因
即便經(jīng)過理性、全面評價后得出前任校長某一做法、決策、制度有“錯”,也不能簡單惡之、責之、批之、廢之。因為,這樣做,一來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、被動,使自己的工作欲速則不達。尤為在前任是老校長(在本校工作時間長,人脈廣、能量大)的情況下,此做法惡果更明顯。二來可能導致自己若干年后犯同樣錯誤。正本必清源。正確的做法應(yīng)該是:認真、全面分析前任之“錯”產(chǎn)生的原因,弄清其形成過程。是出于公心,還是出于私心;是出于主動,還是出于被動;是出于品德問題,還是出于能力問題;是出于主觀原因,還是出于客觀原因;是出于個人原因,還是出于集體原因;是出于歷史原因,還是出于現(xiàn)實原因……在全面分析原因并找出真實原因的基礎(chǔ)上,采取相應(yīng)對策。原因不同,對策亦不同。如是,不僅可以保護自己,可以從中吸取教訓,避免重蹈覆轍,而且可以使自己更清楚地了解學校的真實情況、校長的真實處境。水有多深,水有多渾,了然于心。分析、尋找原因,既可以直接主動、虛心找前任校長請教、了解,也可以從側(cè)面間接找相關(guān)人員了解。切記:找出真因,方有良策!
三、 厘清自己的真實角色
即便前任校長的做法、決策、制度本身有“錯”且出于私心、品德,后任校長也不能簡單惡之、責之、批之、否之。后任領(lǐng)導,是來辦學搞教育的,而不是來找茬的、整人的、顯能的;后任領(lǐng)導是校長,是師生的服務(wù)員,而不是政法干警,紀檢干部。這不是說對前任之“錯”聽之任之,不聞不問,放任自流,包庇縱容,而是要講法講原則。對一般的、小的、非原則之“錯”,應(yīng)有豁達、包容、謙讓之心,視而不見,知而不言;對于違反原則的、觸犯法律之“錯”,則決不護短,決不捂蓋子,依法向有關(guān)組織反映,交由他們?nèi)ヌ幚怼G杏洠航巧?,方可少犯錯!得饒人處且饒人!
四、 給“錯”留個緩沖期
在解放思想、求新求變、競爭激烈的時代,后任者總喜歡新官上任三把火,希冀在最短時間內(nèi)使自己領(lǐng)導的組織有新的大的起色,有新的大的成就。如此心愿,可以理解,但做法未必合適。須知,人是有戀舊心理的,人是有惰性的,更何況教育有很強的程序性、連續(xù)性。若一朝天子一朝臣,一任校長一做法,其結(jié)果是教師受罪,學生遭殃,學校受劫。一旦某種行為、決策成為一種習慣、一種文化,企圖急功近利地更改,不僅難做到,而且弊多利少,往往引火燒身。因此,作為后任校長對待前任校長的做法、決策、制度的上上之舉是,不急著宣示自己的主張、理念,不急著亮出底牌,不急著推行新政,而應(yīng)給原有的做法、決策、制度一個過渡期、穩(wěn)定期。在這個時期,你要做的是調(diào)研,是觀察,是思考。待情況清楚,思考成熟,再出手。切記:心急吃不了熱豆腐!對待前任之“錯”,應(yīng)有忍性,應(yīng)以立求破,不宜先破后立!
五、 厘清對策的風險
對于前任之“錯”,作為后任,不管你采取何種對策,不管你怎樣采取對策,在采取之前,都必須對你采取的對策進行必要的風險評估利:是什么,弊是什么;利有多大,弊有多大;這樣好,還是那樣好;出手好,還是不出手好;現(xiàn)在出手好,還是以后出手好;是先破還是先立。然后在利與弊之間進行權(quán)衡,弊同取大利,利同取小弊。這樣才不會后悔,才不會給人以不成熟的感覺,才會給后人少留“錯”。切記:風險意識不可少!
辦學搞教育,猶如接力長跑,每位校長只是其中的一個接棒者、傳棒者。唯有有序、平穩(wěn)、和諧交接,學校方可做優(yōu)做強做久。因此,后任校長對待前任校長的總精神是:多肯定,少否定;大膽維護,謹慎挑剔!